司法院院字第55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54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55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55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0年8月1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468 页

相关法条:民法 第 10781138 条 ( 19.12.26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一)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所谓直系血亲卑亲属,包含女子在内。

  (二)民法上并无所谓宗祧继承,至收养他人之子女,无论被收养者是否异姓,均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