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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2954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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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2953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954号解释》
院解字第29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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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4年7月1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58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战时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一条所谓收回自住,包含收回出租之房屋自营商业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