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57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2956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957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295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4年8月1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591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49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法第四十九条所称依军法受裁判,凡前所犯罪系受军法机关裁判者皆属之,不以犯罪之性质及裁判适用之实体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