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99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2998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999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000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4年10月2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623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6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省保安司令部探员,除原有军人身份者外,不得视同军人 (参照院字第二三一二号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