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36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03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036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03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4年12月2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656 页
相关法条:公务员服务法 第 13 条 ( 32.01.04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现任官吏当选民营实业公司董监事虽非无效,但如充任此项董监事,以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即属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