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5年1月26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68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受理汉奸案件县长,对于被告未被没收之扣押物侵占入己,应依惩治贪污条例第三条第六款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