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38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23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38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23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0月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11 页
相关法条:土地法 第 100 条 ( 35.04.29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土地法第一百条之规定,于定期或不定期之租赁,均适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