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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492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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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491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492号解释》
院解字第3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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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6年6月1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00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禁烟罚金充奖规则第一条所称因烟毒案件判处没收财产之变价,系仅指依禁烟禁毒治罪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没收财产之变价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