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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90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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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900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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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7年3月2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32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鸦片种子并不含有毒质,其煎水冲服,不构成制造及吸食鸦片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