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合肥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合肥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肥市统计局 2022年5月7日 |
https://www.hefei.gov.cn/xxgk/gsgg/107656733.html |
2018年9月开始,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合肥市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约1300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07.30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耕地细化调查、单独图层数据调查等工作,摸清了全市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了市、县两级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完成各级国土调查成果汇总等工作。现将合肥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8.63万公顷(729.49万亩)。其中,水田41.41万公顷(621.15万亩),占85.15%;水浇地0.25万公顷(3.78万亩),占0.52%;旱地6.97万公顷(104.56万亩),占14.33%。“四县一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总量的94.30%。其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9.83万公顷(597.4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1.8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42万公顷(111.37万亩),占15.2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34万公顷(20.15万亩),占2.7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03万公顷(0.51万亩),占0.0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5.38公顷(380.70亩),占0.01%。
(二)种植园用地1.35万公顷(20.25万亩)。其中,果园0.75万公顷(11.22万亩),占55.41%;茶园0.30万公顷(4.48万亩),占22.11%;其他种植园用地0.30万公顷(4.55万亩),占22.48%。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肥东县、庐江县和长丰县境内,占全市种植园用地的61.54%。
(三)林地18.37万公顷(275.5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98万公顷(149.69万亩),占54.33%;竹林地0.10万公顷(1.53万亩),占0.56%;灌木林地0.27万公顷(3.99万亩),占1.45%;其他林地8.02万公顷(120.29万亩),占43.66%。79.92%的林地分布在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和巢湖市。
(四)草地0.57万公顷(8.53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巢湖市、庐江县、肥东县和肥西县,占全市草地的72.54%。
(五)湿地0.12万公顷(1.86万亩)。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和巢湖市境内,占全市湿地的80.0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52万公顷(262.8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41万公顷(66.20万亩),占25.19%;建制镇用地2.66万公顷(39.91万亩),占15.18%;村庄用地9.62万公顷(144.35万亩),占54.91%;采矿用地0.42万公顷(6.32万亩),占2.4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41万公顷(6.09万亩),占2.32%。
(七)交通运输用地3.70万公顷(55.5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33万公顷(5.01万亩),占9.02%;轨道交通用地0.02万公顷(0.34万亩),占0.61%;公路用地1.70万公顷(25.46万亩),占45.86%;农村道路1.54万公顷(23.07万亩),占41.55%;机场用地0.09万公顷(1.39万亩),占2.51%;港口码头用地0.02万公顷(0.24万亩),占0.43%;管道运输用地6.41公顷(96.15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07万公顷(345.9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28万公顷(19.24万亩),占5.56%;湖泊水面7.97万公顷(119.46万亩),占34.53%;水库水面1.67万公顷(24.94万亩),占7.21%;坑塘水面9.70万公顷(145.56万亩),占42.07%;沟渠1.80万公顷(27.03万亩),占7.81%;水工建筑用地0.65万公顷(9.76万亩),占2.82%。四县一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90.4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其成果是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基础性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是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以“三调”数据成果为基础,继续深入开展“三调”成果细化调查研究分析及应用共享工作。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