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中府法曹张君墓碣铭
唐河中府法曹张君墓碣铭 作者:韩愈 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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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奴抱婴儿来,致其主夫人之语,曰:“妾,张圆之妻刘也。[1]妾夫常语妾云:吾常获私于夫子。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辞者,[2]凡所言必传世行后。’今妾不幸,夫逢盗死途中,[3]将以日月葬。妾重哀其生志不就,恐死遂沈泯,[4]敢以其稚子汴见先生,将赐之铭,[5]是其死不为辱,而名永长存。所以盖覆其遗胤子若孙,[6]且死万一能有知,将不悼其不幸于土中矣!”又曰:“妾夫在岭南时,尝疾病,泣语曰:‘吾志非不如古人,[7]吾才岂不如今人,而至于是,而死于是邪!若尔吾哀,必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愈既哭吊辞,遂叙次其族世名字事始终而铭曰:[8]
君字直之。祖讙,父孝新,皆为官汴宋间。君尝读书,为文辞有气;有吏才,尝感激,欲自奋拔,树功名以见世。初,举进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军节度使。得官至监察御史,坐事贬岭南;再迁至河中府法曹参军,摄虞乡令,有能名;进摄河东令,又有名,遂署河东从事。绛州阙刺史,摄绛州事,能闻朝廷。元和四年秋,有事适东方,既还,八月壬辰,死于汴城西双丘,年四十有七。明年二月日,葬河南偃师。[9]妻彭城人,世有衣冠,[10]祖好顺,泗州刺史;父泳,卒蕲州别驾。女四人,男一人,婴儿汴也。是为铭。
注释
编辑- ↑ 刘下或有氏字。
- ↑ 或无夫子字,非是。
- ↑ 逢或作遇。
- ↑ 或作名。
- ↑ 汴下或有儿字,或无将字。
- ↑ 胤下或有若字。
- ↑ 或无人字。
- ↑ 吊下或有即字。今按:既辞而遂叙其事,盖一辞而许,所谓“礼辞”者也。
- ↑ 日或作庚午。考《唐历》二月无庚午。葬下或有于字。
- ↑ 或无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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