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书·乐志》曰:‘玄宗开元十三年,禅社首山祭地祇乐:迎神用《顺和》,皇帝行用《太和》,登歌奠玉帛用《肃和》,迎俎入用《雍和》,初献用《寿和》,饮福用《福和》,还宫用《太和》,送神用《灵具醉》以代《顺和》。’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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