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 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 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公告2018年第107号 2018年12月26日 发布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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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2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6日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19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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