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熙河边事札子

四论熙河边事札子
作者:苏辙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栾城集/44

臣论范育、种谊等不可留在熙河章三上矣,而朝廷不从。臣亦言之不已,不审陛下亦尝察其故否。臣初论育措置边事失当,不合迁户部侍郎,朝廷既追寝成命,臣亦粗可以塞言责矣。育知熙州,谊知兰州,皆非今日之命。臣虽不言,于臣执事,非有害也。而臣再三干渎圣听,诚有说也。方今皇太后陛下听政于帷幄之中,皇帝陛下育德于恭默之后,欲以仁复天下则有馀,欲以武服四夷则不足。利在安靖,不利作为,而大臣欲听育等狂谋,以兴边事,使夏人由此失和,兵难不解。当此之时,欲相率持羽檄,决计于帘前。此臣所以寒心者一也。元祐以来,朝廷怀柔夏人如恐不及,地界之议将成而绝者屡矣。顷者朝命许以二十里为界,彼既忻然听从,而熙河幸其听从之间,于四十里之外,修筑已废旧寨,夺其必争膏腴之地。板筑未移,戎马即至,而二城不守矣。今若不问枉直所在,兴忿恚之师,为必取之计,则关、陕兵祸,渐不可知。若自知不直,虽不复争,而留育等守之,一则夏国怀疑,终不信向,二则育等狷愤,耻功不遂,妄造事端,以盖前失,患终不弭。况复育等既结阿里骨之怨,二隙交构,势尤可虞。此臣所以寒心者二也。非此二事忧患迫切,育等琐琐,臣肯屡以为言哉。然臣所言,于育等三人,亦止是各移降差遣,及育作待制差缓数年而已,于其私计无多损也。臣愚以谓方论国事,宜且先公后私,以全大计。不胜区区孤忠忧国,再三干渎天听,甘俟斧钺。取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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