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的批复
国函〔1990〕85号
1990年9月3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0年/第23号

经贸部:

国务院批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由你部发布施行。

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

国务院
一九九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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