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碧江县建制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碧江县建制 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函〔1986〕125号 1986年9月2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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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省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关于撤销碧江县建制后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紧急请示》收悉。同意撤销碧江县,将原碧江县的古登、洛本卓两个区划归泸水县,架科底、子里甲、匹河三个区划归福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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