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2022〕127号
2022年11月1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2年/第3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更名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2022〕12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浙政〔2021〕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务院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