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威海市升为地级市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 威海市升为地级市给 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函〔1987〕1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7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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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省1987年5月23日《关于将威海市升为地级市的请示》和5月27日《关于将威海市升为地级市的补充报告》收悉。同意你省:
一、威海市升为地级市,设立环翠区;
二、将烟台市的荣成、文登、乳山三县划归威海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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