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撤销随州市曾都区。 设立新的随州市曾都区。将原曾都区的东城、西城、南郊、北郊4个街道,万店、淅河、何店、洛阳、府河5个镇划归新设曾都区管辖。曾都区人民政府驻烈山大道。 设立随县。将原曾都区的厉山、高城、殷店、草店、小林、淮河、万和、吴山、唐县、尚市、新街、安居、澴潭、洪山、长岗、三里岗、柳林、均川、万福19个镇划归随县管辖。随县人民政府驻厉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