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临潼县设立西安市临潼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临潼县设立西安市临潼区的批复 国函〔1997〕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7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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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临潼县设立西安市临潼区的请示》(陕政字〔1996〕86号)收悉。同意撤销临潼县,设立西安市临潼区,以原临潼县的行政区域为临潼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骊山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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