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王安保等26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王安保等26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4〕88号
2004年10月1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



王安保等

26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4〕88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2名同志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安保  太原海关党组书记

  金时峰  福州海关关长

  二、以下7名同志关衔由二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

  徐道文  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

  梁克义  太原海关关长

  庞中联  满洲里海关关长

  孙毅彪  上海海关关长

  陈华山  南昌海关关长

  何署坤  武汉海关关长

  靳晨光  长沙海关关长

  三、授予以下3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志宗  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副局级纪律检查员

  徐淑芳(女)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副主任

  胡方友  杭州海关副关长

  四、以下14名同志关衔由三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

  王永水  海关总署政法司副司长

  邱月玲(女) 北京海关副关长

  王家鹏  天津海关调查局局长

  王光林  太原海关副关长

  孙发贵  太原海关助理巡视员

  霍守义  满洲里海关副关长

  李 国  沈阳海关副关长

  冯忠明  南京海关副关长

  钱建中  南京海关所属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关长

  胡 泽  南昌海关副关长

  魏 斌  南昌海关副关长

  方幸福  南昌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肖 力  成都海关副关长

  曹灵孝  贵阳海关副关长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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