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经济专题调研办公室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经济专题调研办公室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办发〔2000〕49号 2000年7月6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经济
专题调研办公室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办发〔2000〕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几项重点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经济专题调研办公室”(简称:专题办,下同),专门从事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问题、金融改革及防范风险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有关文件起草工作。专题办由刘仲藜同志任主任,王建伦、陈耀先、李克穆同志任副主任。为确保专题办顺利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对专题办开展调研工作予以协助并提供方便;专题办需要的文件、简报、资料等,请各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提供。
二、专题办属国务院临时机构,不专门配备人员编制,工作人员主要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抽调,请各相关部门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专题办的后勤保障等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承担。专题办不设24小时值班,工作时间以外需要与专题办联系的,由国务院值班室或国务院体改办值班室代转。
国务院办公厅
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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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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