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将石峁遗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将石峁遗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函
文物保函〔2019〕380号
2019年4月24日
发布机关:文物局
文物局网站

国家文物局关于将石峁遗址列入

文物保函〔2019〕380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将石峁遗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请示》(陕文物字〔2018〕2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同意将石峁遗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二、请你局督促并指导地方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我局《关于印发〈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物保函〔2013〕159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做好石峁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

(一)加强石峁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基础研究。深入挖掘石峁遗址相关历史与文化信息,关注石峁遗址与周边环境的有机联系,特别是农牧交错地域特征的影响,总结归纳其在中华文明起源、古代先民精神世界以及古代石刻艺术发展史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提炼石峁遗址的突出普遍价值。

(二)充实完善石峁遗址申遗文本。根据最新考古成果,进一步丰富遗产构成要素,合理划定遗产区和缓冲区;深入开展全球范围内同类型文化遗产对比分析,强化真实性、完整性论述,为准确选择并充分论证适用标准提供有力支撑。

(三)继续深入推进石峁遗址考古工作。制定详细的考古工作计划,进一步探查城址外围同期遗存分布情况,明确其性质及与城址的关系,为深入研究古城建造、发展和运行机制,不断丰富石峁遗址的内涵和价值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石峁遗址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调查掌握遗址本体病害状况,采取科学有效的保护手段,重点解决沟壑地形条件下雨水冲刷对遗址的长期影响,并补充干旱、洪水等灾害天气发生情况下的保护预案。推动地方相关立法,强化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石峁遗址保护规划,特别关注城乡发展带给遗址的建设压力,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切实维护好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石峁遗址展示和宣传工作。丰富遗址展示手段,突出核心遗存,辅以整体格局展示,增加展示的深度和专业性。积极建立石峁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与各利益相关者的联系与互动,扩大社会参与,为进一步做好遗产保护管理奠定扎实工作基础。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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