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应当共弃的陈炯明

国人应当共弃的陈炯明
作者:蔡和森
1922年11月2日
本作品收录于《向导

署名“和森”发表

  民国二年二次独立失败后,黄克强一时气馁,曾主张任袁世凯专政十年,因而与孙中山立刻继续革命的主张相龃龉。

  自从陈炯明反对孙中山北伐计划之初,我们就断定他不是一个进取的革命党。彼时人多以陈比黄,说他不失为“稳健的革命家”,要把广东打好基础才再进取;我们以为这完全是外行话,革命的战略只有以攻为守,自己不进攻,敌人自要进攻的,所谓“打好基础”不是托词掩饰便是革命思想破产,并且这个时候的形势与二次独立失败后的形势全然两样。

  一到今年六月,陈炯明不但不是进取的革命党而且成为民主革命最可怕最反动的叛徒,完全暴露他个人割据自私的野心,不惜将广东革命政府推翻,将民主革命最好的形势扑灭,将孙中山置之于死地。只要他的广东王做得成:谋杀党魁,推翻革命,消灭中华民族一切独立、平等、自由的根本运动,联结强援,私通英国帝国主义而为其爪牙,都是他所做得出的;并且更进而把孙中山联德联俄计划卖给香港政府,藉以促成卖省借款。他既然把广东人民向英国人卖了二百万镑的代价,一面便大编其边防军,并且准备自己出兵打许崇智,揭破“内抚百粤与民休息”的假面具。此外枪杀劳工,解散国民大会,压抑民权运动,禁止反对卖省借款,摧残报馆,骚扰市民,造成广东之恐怖时代,种种罪恶不胜枚举。这样背叛民主革命和全中华民族利益的叛徒,这样割据自私的险恶军阀,这样无所顾忌的英国帝国主义的爪牙,除了“人人得而诛之”之外,没有一人可与他联络,合作的。民国九年陈炯明在漳州的时候,曾在精神上和实际上赞助社会主义运动,并为民主革命努力,彼时社会主义者与之发生关系,是极应当的并且是光明磊落的行为。故陈炯明和民主革命势力回到广东以后,社会主义者陈独秀曾到广州去办教育,这也是极应当的,也是极光明磊落的行为。可是现在不但一切社会主义者不应与他合作,就是一切民主主义者和全国人民再没有一人可与他联络合作的。

  不意广州有几个所谓社会主义者新近出一种珠江评论,其中署名沉机与G二君的议论,简直荒谬得很:他们教陈炯明“应当落落老不客气实行割据”,不要“割而不据”使“军阀主义自行崩坏”;他们“不敢武断陈氏必想借联省自治以自私”,承认联省自治“未尝不可以整理各省目前内部的纷乱”;他们教陈炯明怎样制造舆论势力,保持在广东的地位,并望陈炯明政府与人民通力合作。这些议论简直不是社会主义者所说的话,简直离开了革命的立场现出严重的反动色彩,而且是侮辱社会主义的卑污行为。我们社会主义者固应极力反对奴隶全国的军阀武力统一,同时也应极力反对奴隶各省人民的联督自治;若是承认这两种封建的主张之一,便是离开了革命立场,附和封建的现状了。况这个罪不容赦的陈炯明,社会主义者除了与国民党共同引导广东人民,倂力反抗之外,决不应该发出这样荒谬的议论。广州青年素富革命精神,现在临头的工作应是激烈的反对借款,不但运动市民一切不与国人共弃的陈炯明合作,还要积极的以革命手段把他推翻才是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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