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博物馆暂行组织规程

国立台湾博物馆暂行组织规程
沿革
制定机关: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命令

  1. 中华民国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88)文建人字第 04993 号令订定发布全文 11 条暨暂行编制表;并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2. 中华民国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90)文建人字第 10102922 号令修正发布第 5、11 条条文及暂行编制表
  3. 中华民国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人字第0911117028号令修正发布第 4、5、11 条条文及第 8 条之暂行编制表;本规程修正条文,除中华民国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修正发布之第 4 条、第 5 条,自中华民国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效外,自发布日施行
  4.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人字第0951101148号令修正发布第 3 条条文及暂行编制表
  5. 中华民国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人字第09824250771号令发布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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