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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292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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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国贼条例之设本由刑律外患罪推广而出以有卖国之行为为断范围本极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