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930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929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930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931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关于公诉告发无论何人均可办理惟请求赔偿应以有权人为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