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93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938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93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940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兼祧双配后娶之妻得认为妾如以被欺重婚为由亦应准其请求离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