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海舟,元朝与国初运米者曰遮洋浅船,次者曰钻风船(即海鳅)。所经道里止万里长滩、黑水洋、沙门岛等处,皆无大险;与出使琉球、日本暨商贾爪哇、笃泥等舶制度,工费不及十分之一。

凡遮洋运舡制,视漕船长一丈六尺,阔二尺五寸,器具皆同,唯舵杆必用铁力木, 艌灰用鱼油和桐油,不知何义。凡外国海舶制度大同小异。闽广(闽由海澄开洋,广由香山屿)洋舡,截竹两破排栅,树于两傍以抵浪。登、菜制度又不然。倭国海舶两傍列橹手栏板抵水,人在其中运力。朝鲜制度又不然。至其首尾各安罗经盘以定方向,中腰大横粱出头数尺,贯插腰舱,则皆同也。腰舵非与梢舵形同,乃阔板斫成刀形,插入水中,亦不捩转,盖夹卫扶倾之义;其上仍横柄拴于梁上,而遇浅则提起,有似乎舵,故名腰舵也。

凡海舟以竹筒贮淡水数石,度供舟内人两日之需,遇岛又汲。其何国何岛合用何向,针指示昭然,恐非人力所阻。舵工一群主佐,直是识力造到死生浑忘地,非鼓勇之谓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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