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陶家为缶属,其类百千。大者缸瓮,中者钵盂,小者瓶罐。款制各从方土,悉数之不能。造此者,必为圆而不方之器。试土寻泥之后,仍制陶车旋盘。工夫精熟者,视器大小掐泥,不甚增多少,两人扶泥旋转,一捏而就。其朝廷所用龙凤缸(窑在真定、曲阳与扬州、仪真)与南直花缸,则厚积其泥,以俟雕镂,作法全不相同。故其直或百倍,或五十倍也。

凡罂缶有耳嘴者,皆另为合上,以锈水涂粘。陶器皆有底。无底者,则陕以西炊甑用瓦不用木也。凡诸陶器,精者中外皆过锈,粗者或锈其半体。惟沙盆齿钵之类,其中不锈,存其粗涩,以受研擂之功。沙锅沙罐不锈,利于透火性,以熟烹也。

凡锈质料随地而生。江、浙 闽、广用者。蕨蓝草一味。其草乃居民供灶之薪,长不过三尺,枝叶似杉木,靳而不棘人(其名数十,各地不同)。陶家取来燃灰,布袋灌水澄滤,去其粗者,取其绝细。每灰二碗。参以红泥水一碗,搅令极匀,蘸涂坯上,烧出自成光色。北方未详用何物。苏州黄罐锈,亦别有料。惟上用龙凤器,则仍用松香与无名异也。

凡瓶窑烧小器,缸窑烧大器。山西、浙江各分缸窑、瓶窑。馀省则合一处为之。凡造敞口缸,旋成两截,接合处以木椎内外打紧匝口。坛瓮亦两截,接内不便用椎,预于别窑烧成瓦圈,如金刚圈形,托印其内,外以木椎打紧,土性自合。

凡缸瓶窑不于平地,必于斜阜山冈之上,延长者或二、三十丈,短者亦十馀丈,连接为数十窑,皆一窑高一级。盖依傍山势,所以驱流水湿滋之患,而火气又循级透上。其数十方成陶者,其中苦无重值物,合并众力众资而为之也。其窑鞠成之后,上铺覆以绝细土,厚三寸许。窑隔五尺许,则透烟窗,窑门两边相向而开。装物以至小器装载头一低窑,绝大缸瓮装在最末尾高窑。发火先从头一低窑起,两人对面交看火色。大抵陶器一百三十斤,费薪百斤。火候足时,掩闭其门,然后次发第二火,以次结竟至尾云。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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