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官符 应补文章生并得业生复旧例事

太政官符 应补文章生并得业生复旧例事 平安时代
本作品收录于《本朝文粹

↑ 《本朝文粹》天长四年 六月十三日

作者仅记载为太政官。

右得式部省解偁:“大学寮解偁、文章博士正五位下都宿祢腹赤牒偁、天平二年三月廿七日格偁:‘文章生廿人,简取杂任及自丁聪惠,不须限年多少者。’而省去弘仁十一年十二月八日符偁、太政官去十一月十五日符偁:‘案唐式,昭文、崇文两馆学生,取三品已上子孙,不选凡流。今须文章生者,取良家子弟,寮试诗若赋补之。选生中稍进者,省更覆试,号为俊士。取俊士翘楚者,为秀才生者。’今谓良家,偏据符文,似谓三位已上。纵果如符文,有妨学道。何者?大学尚才之处,养贤之地也。天下之俊咸来,海内之英并萃。游夏之徒,元非卿相之子。杨马之辈,出自寒素之门。高才未必贵种,贵种未必高才。且夫王者之用人,唯才是贵。朝为厮养,夕登公卿。而况区区生徒,何拘门资。窃恐悠悠后进,因此解体。又就中文章生中,置俊士五人、秀才二人。至于后年,更有敕旨:‘虽非良家,听补之俊士者。’良家之子,还居下列。立号虽异,课试斯同。徒增节目,无益政途。又依令,有秀才、进士二科。课试之法,难易不同。所以元置文章得业生二人,随才学之浅深,拟二科之贡举。今专曰秀才生,恐应科者稀矣。望请,俊士永从停废,秀才生复旧号,选文章生,依天平格,谨请处分者。”

寮依解状申送省,省依解状请官裁者。正三位行中纳言兼右近卫大将春宫大夫良峯朝臣安世宣。奉敕,依请。

天长四年 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