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弟方逵不孝状

奏弟方逵不孝状
作者:郑云逵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79

方逵受性凶悖,不知君亲,众恶备身,教训莫及,结聚恶党,江中劫人,臣亡父先臣户,杖至一百,终不能毙。张延赏任扬州日,亦曾犯延赏法,决杀复苏。至于尝言皆呼臣亡父先臣名,亲戚所知,无可教语。昨闻于邠宁庆等州干谒节度使及州县乞丐,今见在武功县南西戎附近,恐有异谋,若不冒死奏闻,必恐覆臣家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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