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为拟设立铁路学堂所需经费在火车脚价等项下酌加应用事
奏为拟设立铁路学堂所需经费在火车脚价等项下酌加应用事 |
上奏人 直隶总督 王文韶 | |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 (注:以下红字为皇帝之朱批) |
再津关自设铁路以来,征兵运械,通商便民,成效昭著。接修关外工程,津卢一路亦经奉旨兴办,近又议建卢汉铁路,从此风气大开,实为富强之业。唯造桥、造路、制造车辆及行车司机等事,借材于泰西各国,殊非久违之图。经臣饬,据铁路总局道员吴懋鼎、张鸿顺等公同商,酌拟就山海关局房设立铁路学堂,招选学生八十名。派洋文正副教习三人,汉文教习二人,分班教授,三年为期。学成后量材器使,仍随时募补足额。将来广建铁路,可期取用不穷,较之借材异国,所省实多,且可免要挟居奇之患。所需学堂经费,岁约银一万馀两,即在火车脚价项下,按照向章,客货每银一两,酌加三分;开平矿局运煤脚价,酌加二分,以资应用,不另请拨款项。俟经费充足,再行推广办理。除谘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户部查照外,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直隶总督王文韶
该衙门知道〈(光绪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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