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请避讳状(天福三年二月中书门下)

奏请避讳状(天福三年二月中书门下)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4

《礼经》云:“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注云:“嫌名谓音相近,若禹与雨、邱与区也。二名不偏讳,谓孔子之母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 此古礼也。唐太宗二名并讳。元宗二名亦同,人姓与国讳音声相近,是嫌名者,亦改姓氏,与古礼有异。庙讳平声字,即不讳馀三声;讳侧声,不讳平声字。所讳字玉文及偏旁阙点画,望依令式施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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