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子长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子长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子长市自然资源局
http://www.zichang.gov.cn/xwzx/tzgg/1585077165513261057.html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94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陕土调查办( 2019 )4号)、《延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技术规程规定 ,全面组织实施子长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

子长市自2018年6月启动三调工作,历时3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及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技术单位、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全市2396.29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等工作。

通过开展全市三调工作,掌握了详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健全了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了自然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实现了调查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应用,为子长市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28401.02公顷(42.60万亩)

其中,水浇地298.94公顷(0. 45万亩),占1.05%;旱地28102.08公顷(42.15万亩),占98.9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69.07公顷(1.90万亩),占4.4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421.26公顷(3.63万亩),占8.5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162.38公顷(10.74万亩),占25.2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789.84公顷(7.19万亩),占16.8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2758.47公顷(19.14万亩),占44.92%。

(二)园地3863.42公顷(5.79万亩)。

其中,果园3689.87公顷(5.53万亩),占95.51%;其他园地173.55公顷(0.26万亩),占4.49%。

(三)林地84970.48公顷(127.46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52198.21公顷(78.30万亩),占61.43%;灌木林地2917.44公顷(4.38万亩),占3.43%;其他林地29854.83公顷(44.78万亩),占35.14%。

(四)草地107570.74公顷(161.36万亩)。

其中,天然牧草地103214.31公顷(154.82万亩),占95.95%;人工牧草地12.91公顷(0.02万亩),占0.01%,其他草地4343.52公顷(6.52万亩),占4.04%。

(五)湿地8.43公顷(0.01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湿地为内陆滩涂,全县内陆滩涂8.43公顷(0.01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471.26公顷(9.71万亩)。

其中,建制镇用地1120.71公顷(1.68万亩),占17.32%;村庄用地4234.66公顷(6.35万亩),占65.44%;采矿用地1044.75公顷(1.57万亩),占16.1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1.14公顷(0.11万亩),占1.10%。

(七)交通运输用地3293.29公顷(4.94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128.93公顷(0.19万亩),占3.91%;公路用地590.94公顷(0.89万亩),占17.94%;农村道路2573.29公顷(3.86万亩),占78.14%;管道运输用地0.13公顷(1.95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29.06公顷(4.09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2099.95公顷(3.15万亩),占76.95%;水库水面248.98公顷(0.37万亩),占9.12%;坑塘水面206.96公顷(0.31万亩),占7.58%;沟渠114.05公顷(0.17万亩),占4.18%;水工建筑用地59.12公顷(0.09万亩),占2.17%。

(九)其他土地2321.69公顷(3.48万亩)。

其中,设施农用地87.31公顷(0.13万亩),占3.76%;田坎2058.95公顷(3.09万亩),占88.68%;裸土地175.43公顷(0.26万亩),占7.56%。

子长市三调数据是对全市土地利用状况的全面清晰的调查,是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三调基础数据共享使用,统一数据口径,保证全市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使用统一的数据平台,对全市经济发展和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三调数据成果,我市将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顺序,保证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将城镇建设严格限定在开发边界之内。积极盘活农村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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