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司勋墓志铭

孔司勋墓志铭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昌黎文钞

昭义节度卢从史,有贤佐曰孔君,讳戡,字君胜。从史为不法,君阴争,不从,则于会肆言以折之。从史羞,面颈发赤,抑首伏气,不敢出一语以对,立为君更令改章辞者,前后累数十。坐则与从史说古今君臣父子道,顺则受成福,逆辄危辱诛死,曰:“公当为彼,不得为此。”从史常耸听,喘汗。居五六岁,益骄,有悖语,君争,无改悔色,则悉引从事,空一府往争之。从史虽羞,退益甚。君泣语其徒曰:“吾所为止于是,不能以有加矣!”遂以疾辞去,卧东都之城东,酒食伎乐之燕不与。当是时,天下以为贤,论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孔君,孔君”云。

会宰相李公镇扬州,首奏起君,君犹卧不应。从史读诏,曰:“是故舍我而从人耶!”即诬奏君前在军有某事。上曰:“吾知之矣!”奏三上,乃除君卫尉丞,分司东都。诏始下,门下给事中吕元膺封还诏书。上使谓吕君曰:“吾岂不知戡也?行用之矣。”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将浴临汝之汤泉;壬子,至其县,食遂卒,年五十七。公卿大夫士相吊于朝,处士相吊于家。君卒之九十六日,诏缚从史送阙下,数以违命,流于日南。遂诏赠君尚书司勋员外郎,盖用尝欲以命君者信其志。其年八月甲申,从葬河南河阴之广武原。

君于为义若嗜欲,勇不顾前后;于利与禄,则畏避退处,如怯夫然。始举进士第,自金吾卫录事为大理评事,佐昭义军。军帅死,从史自其军诸将代为帅,请君曰:“从史起此军行伍中。凡在幕府,唯公无分寸私,公苟留,唯公之所欲为。”君不得已,留一岁,再奏自监察御史至殿中侍御史。从史初听用其言,得不败;后不听信,恶益闻,君弃去,遂败。

祖某,某官,赠某官;父某,某官,赠某官。君始娶弘农杨氏女,卒;又娶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韦屺女,皆有妇道。凡生一男四女,皆幼。前夫人从葬舅姑兆次。卜人曰:“今兹岁未可以祔。”从卜人言不祔。君母兄戣,尚书兵部员外郎;母弟戢,殿中侍御史,以文行称朝廷。将葬,以韦夫人之弟前进士楚材之状授愈曰:“请为铭。”铭曰:

允义孔君,兹惟其藏。更千万年,无敢坏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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