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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以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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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以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111 年 5 月 20 日
制定16条
中华民国 111 年 6 月 8 日公布
1.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100048101号令
制定公布全文 16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期间十年
中华民国 113 年 7 月 15 日
修正第5条
中华民国 113 年 8 月 7 日公布
2.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300068951号令
修正公布第 5 条条文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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