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节度使奏荐属官敕

定节度使奏荐属官敕
作者:刘承祐 后汉
(后汉隐帝)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21

设官分职,朝廷自有规程;荐士延才,州郡合存体式。应诸道节度防御团练刺史奏荐判官书记支使推官令录簿尉等,亲人之官不易,入幕之宾尤难,必取当仁,庶闻干事,守臣奏荐,朝廷选除,素有明文,咸拘定制。近年以来,除人或亏允当,荐士多昧选求,体制既逾紊乱滋始,遐迩将期于致理,奏除宜在乎择才,况有旧章,足为常式。其诸道行军副使两使判官,并不得奏荐,委中书门下选除。带使相节度使许奏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节度推官,不带使相节度使只许奏节度掌书记节度推官。其防御团练判官刺史判官等听奏,仍许精选才能。其唐朝晋朝前项条贯,并可举行,永为规制。所奏荐州县官,自有铨衡,不可侵越。以敕内旧人数,许奏使相三人,不带使相二人,防御团练刺史一人为定。仍付所司。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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