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宥天下囚徒制

宽宥天下囚徒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3

行庆施惠,所以奉天时,缓刑恤狱,所以爱人命。今阳和布序,草木自荣,而或入于罪隶,婴于舂槁,同被亭育之恩,未畅生成之施。言念于此,深用悯然。思宏时令,以哀黎庶。应天下囚徒罪至死者,特宽宥配隶岭南远恶处。其犯十恶及造伪头首,量决一百,长流远恶处。流罪罚镇三年。其徒已下罪,并宜释放。其有官吏犯赃推未了者,仍推取实收定名讫,然后准降例处分。计赃一匹已上,及与百姓怨仇者,并不须令却上。其上都委中书门下疏理,京城委留守,天下诸州长官当日处理。其责保停务之类,并宜准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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