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责令史简点选人文案敕

专责令史简点选人文案敕
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文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4

应选人及冬集人文案,门下省简勘毕后,比来更差南曹令史收领,却纳门下甲库,在于公事,颇甚烦劳。自今已后,谨敕吏部过选院本令史,便自分付甲库,以备他年简勘。仍请门下省勒甲库令史,每过选时,常加检点收拾,明立文案,据官吏等递相分付,不得妄有破除。南曹申请之时,如有称失落欠少,本令史及专知官准检报揩改违条例处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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