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命判 (马兟)

对三命判
作者:马兟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01

〈乙仕登三命,举以特牲,礼以少牢。人告其僭,加于举礼也。〉

圣人成能,设位待士;君子修业,考行入官。等威有伦,名器不假紊。乙爵登宠命,位列周行;举善有存乎礼物,敬享无亏于丰杀。既感霜露,不忘豺獭。是以用禴,于焉展牲?信以大夫之礼,能行孝子之志。缘祀而加,诚不违于旧典;或人妄告,固未适于时宜。虽二簋之可享,岂少牢之为僭。此其礼欤?固无尤矣。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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