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先登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7

〈甲先登,死于霤下,司马三穟之,与之犀轩直盖。御史劾其专命。〉

委质策名,惟忠与敬,苟失兹道,未之前闻。甲实鲰生,情深义勇,常思报效,愿纳忠贞。且预公徒,宁怀于倒戟;忝膺介士,遂自于先登。嗟尔徇名,何期死政?任患有同于丑父,见薨(疑)则类于纷如。难不越官,我其怀矣;死而利国,尔实为之。何直盖之光华,俾懦夫之增气。生涯已谢,魂魄焉依?昔日求尸,则闻五家之免;今承宠命,遽申三襚之仪。优则未乖,论且未当。征诸鲁史,亲推见赏于无存;考以国章,襚服岂闻于祈父?劾为专命,对将何辞?御史颇得于弹毫,司马宜惩于出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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