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兵部试射判

对兵部试射判
作者:姜公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22

得兵部试举人长垛,请用乐节。太常称格令无文,此乃选士之礼。

射以观德,乐以和声,将选士于泽宫,必张侯于相圃,所以誓宗庙之宾客,备飨宴之威仪。何忽武夫,而要雅颂?岂徒强饮强食,劳祝史之正辞;采𬞟采蘩,令太常之奏曲。且五善之礼,无赳赳之武夫;三耦之间,尽呦呦之鸣鹿。苟用舍而有异,在格令而无文。责乃其不然乎,诉之又益耻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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