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椑子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5

〈柏禽南邻有椑树,垂枝于家。侍儿取以啖禽。禽送官,仰正断。〉

柏禽操深介直,期在公清,用理于家,可移于国。东家之枣,昔闻去妇之悲;南邻之椑,今见侍儿之执。论其嫉恶,虽曰至公;究其饰情,终为小行。所盗不言多少,量情应有重轻。请更详求,方可裁断。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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