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杀鸟兽判〈今有过而杀伤鸟兽者,甲以人成之。〉

对杀鸟兽判〈今有过而杀伤鸟兽者,甲以人成之。〉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3

大罗以往,礼犹因袭,豢龙斯废,法亦罕闻。自我化及豚鱼,仁沾草木。放楚王之鹄,不咎使乎;惊梁君之雁,岂诛行者?兽育丰草,鸟栖平林,一角以瑞于昌期,九苞载叶于仁义。瞻言过者,岂得伤乎?必也百兽异伦,六禽殊类;稻粱空费,庖厨未供,遇而见伤,亦何矜其非政;舍而勿问,庶得令其惟新。甲以人成,恐乖中典,钦哉惟恤,宁失不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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