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为将失礼判
对为将失礼判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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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君之右,令将卒取清。有司劾云:“虽免君之难,而失军之礼。”诉云:“若不欺军,安得不获。”〉
危事不齿,善败岂亡?苟能爱而尽忠,何伤诈以兼智。惟甲迹同丑父,貌类顷公,立我戎马之前;应识被庐之术。进则思赏,退则图全,拥铎拱稽,初言以律。靡旗乱辙,俄见覆军,方知处死之难,期于陨命之礼。梅林止渴,盖是从权;竹简议刑,将何劝善?免于军难,亦曰“师贞”。殊不知索彼车中,范睢以远;降之城下,纪信空存。宜表洋洋之人,以旌赳赳之列。有司见劾,无罪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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