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祭侯判得甲祭侯辞曰:“强饮食,御史纠,非息宴之礼。”不伏。

对祭侯判得甲祭侯辞曰:“强饮食,御史纠,非息宴之礼。”不伏。
作者:李珽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41

泽宫旧典,相圃遗法。实备多仪,亦彰异数。至若一日之泽,息物休农。四牡既朝,劳勤式宴。于是取像狸步,设广庭之礼物。戴张兽侯,量下纲于地武。射之义也,岂直主皮。神则凭焉,必俟工祝。羞酺醢之嘉荐,陈儆戒之顺辞。或中鹄而升,则实爵以献。终乃示其慈惠,庶将强其饮食。正依经理,宁畏简书。爰询柏署之言,未达梓人之职。甲之不伏,可谓守官。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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