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祭天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1

〈立冬日,南郊祀昊天上帝。所司不歌《由庚》。长夺其俸禄。诉云:“有其义而亡其辞。”〉

立冬而郊,先王之大礼;备物以祭,国家之旧章。祝史正词,孚圣德于上帝;牲牷肥腯,降景福于明神。牺象既陈,匏竹攸设,所司莅职,宁阙《礼经》。三献式陈,且不乖于祭法;九成既奏,何必在于《由庚》?苟辞亡而乐在,(阙)遽兹夺俸,无乃非辜。彼有辞焉,舍之可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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