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舍嫡孙立庶子判〈侯择嗣,舍嫡孙而立庶子,人非之。曰行古之道。〉

对舍嫡孙立庶子判〈侯择嗣,舍嫡孙而立庶子,人非之。曰行古之道。〉
作者:杨栖梧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36

王者之制,著乎《礼》经,五等已陈,千古不替。尔侯所择,以为后者。盖重仁贤,讵论嫡庶?故舍孙而立子,将继代以承家。压纽可尊,佩玉非嗣。近思靖郭,传诸孟尝;远学周文,废其伯邑。侯则可矣,人妄非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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