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赐则出就判〈甲赐则,有司令其出就,诉云未成。〉

对赐则出就判
作者:刘为辅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99

〈甲赐则,有司令其出就,诉云未成。〉

度土居人,量地制邑,政不求备,官惟其能。故周设六卿,辨方正位;禹敷九土,俾乂底绩。将以缉绥黎献,作乂都鄙,是崇锡命之仪,爰求则柄之法。靖言伊甲,生也逢时。禄以代耕,荣冀登于一命;朝以拜锡,位何辞于小国?必若才惟致理,道可济时,则所告必闻,何始乎就列?升高自下,宜忘于择地。况尧舜在上,车书必同,莫非王臣,咸仰天秩。未能敬恭君命,曷得遐弃厥司?宜褫带以受服,奚薄言而有诉?咎自作也,刑其渥凶,庶片言之可惩,惭两端而斯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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